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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新沂市房管局,市场监督局,公安局,河滨尚品售楼处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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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00: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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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尚品某陈姓置业顾问在明知购房者我们夫妻没有贷款资格的情况下,承诺找人为我们办理假离婚证贷款,并说用假离婚证只是为了规避银行,没有任何风险。诱导我签下了不平等的《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5万元定金。根据《民法典》151条,定金合同有违公平原则,可以依法请求撤销。
     后来咨询了律师,了解使用假证办理贷款违法,于是在陈姓顾问让我们去交首付的时候提出拒绝用假证贷款,他又反复说好多人都这么办的,不会有事。由于认购书上表明不在他们规定的时间交首付,违约不退定金,房子另售,于是硬着头皮又交了56517元。之后问陈姓顾问要合同范本,他告诉我们没有这个东西。严重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12月29日,陈姓置业顾问要我去签合同,我再一次向他说明拒绝使用假证办理贷款,不做违法的事,并且表示要在合同附加条款中增加一条:在不用假证的情况下去贷款,如果贷不下来,退还首付和定金,他说不可能加的。并且表示如果我不配合他们用假证贷款,他们是不会退还我交的定金和首付。由于开发商拒绝与本人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合同条款,导致我未签署合同。
更为可笑的是,该公司于12月30号给我发了函件,说我没有按照他们规定的时间在1月2号前上交贷款材料和签合同,他们将不退定金,房子另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查清这件事,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协助我要回共计176571元(其中有7万是售楼处暂借的)。
注:以上所说关于诱导办假证骗贷、拒绝出示合同样本都有证据证明。
最后提醒要购房者,一定要引以为鉴,不要轻信置业顾问说的话!!!!!!

来源:http://bbs.0516k.com/thread-22468553-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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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4: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fft”你好:
      对于你反映问题,我单位已和房企初步沟通,要求房企书面提交情况说明,下一步将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到房产服务中心二楼信息科,以便作为调查处理凭据,信息科联系电话:0516-88990881。


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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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 11: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写的不太恰当,应该是河滨尚品售楼处违规操作,请房管局、市场监督局、公安局帮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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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 12: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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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14: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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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 14: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提供少量证据,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的为老百姓维权。
您的设备不支持视频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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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15: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能相信销售的那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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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15: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报警?办假证一逮一个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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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17: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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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19: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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