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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啊土地_徐州论坛_西祠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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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4 16: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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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锦观房地产江苏有限公司的股东福建海钻集团将100%股权转让给福建中集友集团。因该公司只有一块位于科贝尚城南、苏北物流园西未开发用地,原地价根据与政府协议约15万/亩。去年转让时地价约350万/亩,应缴纳增值部分20%的土地增值税后,才能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为什么没有办理交税,工商局就给办理了转让,税务局能否主动要求缴纳,如没缴纳,税务局是否可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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