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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小鸟”—孟宪达徐州市拘留所八天生活日志(1)_徐州论坛_西祠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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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4 1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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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小鸟”—孟宪达徐州市拘留所八天生活日志(1)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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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午九点半后,孟宪达家来了五位不速之客。其中两位穿警服,三位穿保安服。来人(穿警服者)首先自我介绍,他是段庄派出所的。孟宪达一愣,咱从未在段庄犯过事呀!来人问孟宪达,是不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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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午把城管打伤了。孟宪达说,是和城管有冲突,但并未打伤他,再说他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城管(在以后的叙述中,对这种城管均称为伪城管。)。来人说,我们接泉山分局指令,负责处理这件事。你穿上衣服,跟我们去一下段庄派出所做笔录。孟宪达老婆问,那还能回来吗?来人说,没事的,做完笔录就送回来。孟宪达心想,进了老虎嘴,不去层皮,能回来吗?
在段庄派出所,孟宪达问讯问人员,为什么要更改管辖权?讯问人员说,我们只服从上级命令。
做完笔录后已是近中午十二点了,来个保安问孟宪达吃饭否。孟宪达不愿吃饭,并告诉保安,从现在起开始进行绝食抗议。
下午上班后,段庄派出所民警送来处罚决定书及其他需签字的文书。在是否申诉及陈辩书上,孟宪达不同意对方已填好的放弃申诉及陈辩。过了十来分钟后,来了一位民警,又做了孟宪达的申诉及陈辩笔录。在笔录中,孟宪达认为这个处罚决定书有失公平。首先,孟宪达摆摊不违法,没有生活来源怎么办?其次是这个穿黑色
T
衫的伪城管,先骂孟宪达是“无赖”、“垃圾”,后又穿上“城管”制服来抢物品(这时孟宪达已准备撤离现场了)。还有一点,孟宪达的左胳膊因伤现还打着钢板,使不上多大的劲,再说手中所拿马扎离伪城管距离不足一市尺,打中的是伪城管的右胳膊。这个伪城管在被打右胳膊后约两三秒时,竟然双手捂头,双目紧闭,慢慢地倒地。这个伪城管是不是碰瓷。
快到三点时,民警送来了行政拘留决定书。孟宪达一看内容乐了,拘留八天呀!这是个多么吉利的数字呀!这可代表大发呀!孟宪随口说了句,要是拘留十五天就好了,这种顶格拘留,可解了公安及城管之“大恨”呀!这位民警只是笑了笑。
孟宪达后来随手在拘留决定书的正文后的空白处,写下了以下文字(大意)并签名:这个拘留决定书有失公允。伪城管先骂人,暂扣物品不清点、不登记,然后又强抢物品不违法?我是在这时才打的他。这个拘留决定书是颠倒了因果。他不违法吗?为什么不处理他?为什么不能反抗?反抗有罪了?
当天下午四点多钟,段庄派出所民警开车,把孟宪达送到了徐州市拘留所。在大厅,接待登记的民警一脸不解地说,拘留他(指孟宪达)?段庄派出所民警答是的。负责登记民警尤其是一看“罪行”是打城管(此处应为是打伪城管),他脸朝向孟宪达,大概是想问,就你这缺胳膊少腿的、用助行器行走的还能打城管?并把城管打倒在地(把城管打倒在地是听孟宪达说的)?这城管能是纸老虎?
孟宪达被分到十三号拘留室。随行民警问孟宪达吃晚饭了吗?孟宪达说不吃了,从现在起开始绝食抗议。那位民警说,老孟,你可别害我呀!今天我值班你出事,我这身衣服就没了。孟宪达说,哥们,别怕。我可以立字据,说明我是自愿绝食,与你和拘留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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