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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这6类醉驾,从重!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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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2 14: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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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这批案例明确对6种不同情形的醉驾犯罪依法从重处理。

  • 四川成都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明确,于为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依法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 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
  • 江苏无锡吴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被查处,选择逃避、阻碍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 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依法从重处理。
  • 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依法从重处理。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这批案例的发布,希望能够进一步引导广大驾驶人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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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22: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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