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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兴蓉水务】关于及时办理用水性质变更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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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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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自来水用户:
为保障依法合规用水,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用水性质变更温馨提示如下:

一、用水分类与定价

(一)法律依据根据《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第四十二条“城乡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分类管理”。沛县供水价格按居民生活、机关团体、工商服务、特种行业分类定价,详见沛经发〔2020〕254号文件。

(二)便捷查询

步骤:关注微信公众号「沛县兴蓉水务」→点击菜单栏【水务信息】→进入【收费标准】页面查看。


二、法律责任
《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隐瞒或者未经供水单位同意改变用水类别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三、用水性质变更

(一)资料提交所需材料:《用水性质变更登记表》(见附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相应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1.若有用水性质变更,您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用水性质变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我公司营业厅。
2.经现场认定,我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用水户变更用水性质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如不符合变更条件,我们将告知您原因。
3.因用户未及时办理用水性质变更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差异水费,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系我公司重新核算、退补。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962065或到公司营业厅咨询。营业厅地址:沛县中江文华苑北门西侧(红光路南头)
附件:用水性质变更登记表


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微信图片_2025041414001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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