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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最高3万元!沛县这些人可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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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1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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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领小程序上线了具体申领步骤如下↓↓↓
线上受理微信小程序请点击苏银随心办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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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后,依次点击“2025年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领”弹窗,点击“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点击“立即申请”并选择徐州地区,即可跳转至徐州补贴申请专属界面,按照提示逐步填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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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时间、物品和材料2025年购置用于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9类物品和材料。在此期间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装修的,可以申请补贴。不属于上述9类中的物品和材料不享受本次补贴。(二)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金额精确到元),每人且每套住宅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本次补贴只针对个人与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且由装修企业代为购买的,个人购买的物品和材料不在补贴范围。(三)房屋要求申请房屋为个人家庭拥有的住宅类用房,包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不包括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住宅。(四)补贴原则一人可申请一套住宅补贴,一人多套住宅在补贴时间内装修、改造的,只可申请一套住宅补贴。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民政部门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和住建部门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补贴。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要求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且为个人消费者,不包含单位。申请人、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三者应一致,或者申请人同时列名于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之中。(二)申请方式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行线上受理申请,按照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发放补贴。如提前截止,将另行通知。有效申请时间为已审核通过的申请提交时间,审核未通过的重新提交申请,时间重新计算。(三)申请材料申请时需要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证明、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装修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卡等。1.申请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承诺书、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由申请人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2.房屋产权证明为产权证,暂未取得产权证的,可以提供网签合同(含上房通知书)等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房屋产权人为多人的,任一人都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中需要申请人签字的,由所有产权人共同签字确认。3.合同是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和装修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一套房有两家及以上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可以一次提交申请并分别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合同中应明确物品和材料购置金额,附件中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内容应包含在合同中物品和材料清单内。4.相应付款凭证为正规发票(含电子发票),装修企业开具的发票项目名称应包含装饰装修等施工项目,发票的抬头为房屋产权人,建筑服务发生地应为房屋的具体地址,也可在备注中写明房屋的具体地址。5.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有物业服务的住宅由物业服务公司开具证明,无物业服务的住宅由社区或村委会开具证明)。6.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需提交相关物品和材料已使用的照片,照片总数不低于8张。7.装修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项目内容。8.提供的银行卡需为一类卡(最好为建行),银行卡所有人应和申请人一致,不支持存折。三、审核和补贴发放
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受理、审核,线上受理审核设双审核机制,受理人员初审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二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现场核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线上告知并退回材料,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由受理部门统一存档。汇总表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形成资金拨付清单,县(市、区)住建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动联系辖区商务部门和民政部门,对接补贴查重事项。四、退货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退货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五、监督管理市住建局将组织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等进行电话回访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组织对现场进行100%核查,核查在资金拨付前完成。对在申报过程中发现骗补、套补等行为的,严肃处理,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六、其他注意事项申请人应保持电话畅通,主动接受现场核查,对于不配合的,受理部门退回申请,并不再受理。七、各县(市、区)咨询和办理电话

丰   县:0516-89203849
沛   县:0516-68962757
睢宁县:0516-88328102
邳州市:0516-86622019
新沂市:0516-88929559
铜山区:0516-68902778
贾汪区:0516-69099361
鼓楼区:0516-87636830
云龙区:0516-80803253
泉山区:0516-85807169
经开区:0516-87730101
港务区:0516-85788628
高新区:0516-83405989

附件请扫二维码
附件:1.补贴申请表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4.承诺书5.各县(市、区)购置补贴受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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