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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斤短两,退一赔三!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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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 12: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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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在买东西时,发现缺斤短两,商户故意用“鬼秤”时,可要求“退一赔三”。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上述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微信图片_20250302115046.jpg
官网截图

新规加大了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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