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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住房促消费“新11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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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 13:3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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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住房促消费“新11条”政策发布以来,得到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不仅国庆假期迎来看房热潮,各大楼盘访客量和成交量也有所提升,楼市回温迹象明显。很多市民纷纷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现根据市民咨询和关心的共性问题,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户籍所在地为本市农村的,在本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继续实施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购买国企开发的房产,每套给予5万元购房优惠;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解读】:
  本轮新政加大农民进城购房支持力度,在本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继续实施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对土地增减挂钩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并在本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国有企业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优惠幅度进一步提高,每套给予5万元购房优惠,直接在购房款中予以抵扣,具体房源,可在钟吾城乡集团和交通文旅集团各租售中心或各售楼处进行查看。退出宅基地的时间应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只退出宅基地但不买房的,不享受5万元购房补贴,一处宅基地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区域范围认定:购房合同买受人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当前户籍所在地为我市13个镇,5个街道所辖的村不在政策范围。办理流程:购房人在网上下载或在售楼处领取《新沂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审批表》,由房企在审批表上盖章确认后,购房人携带申请材料及审批表到所在镇派出所和所在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后将申请材料及审批表交至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房产服务中心统一兑现,补贴资金由财政承担。申请材料:1.《新沂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审批表》(需房企盖章确认);2.《商品房买卖合同》(1-5及所有盖章页);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4.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农村退出宅基地的还需要提供退出宅基地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受理地点:新沂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区E10号窗口     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16-889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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