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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蔡霞、李昕、张松行为直接践踏和破坏了法律_徐州论坛_西祠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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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4 16: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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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刚学的一点法的适用知识,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蔡霞、李昕、张松普及一下,如果有错误请指正。
法的适用,根据法理学讲,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司法权,因此也称司法。法的适用是法的实施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的功能、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只要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法就能够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但是,当公民、------和国家机关在相互关系中发生了自己无法解决的争议、致使法所规定的的权利、义务无法实现时,或者当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在其活动中遇到违法、违约或侵权行为时,就需要司法机关适用法、即运用法裁决纠纷,解决争端,制裁违法、犯罪,恢复权利。
本案是在朱启云师傅退休后,其完全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徐工集团和徐州社保恶意窜通、暗箱操作违反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篡改其社会保险缴费参保的职工个人账户和档案。侵害朱启云的法定社会保险权利和剥夺其生存权。更为严重的是侵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破坏国家社会主义经济政策、败坏改革名声,企图嫁祸给党和政府。明明是徐州社保违法行政造成的恶果,还扬言说是企业改制的后果。
为此,朱启云与徐州社保发生行政争议,依法人民法院应当
适用法、即运用法裁决纠纷,解决争端,制裁徐州社保违法、犯罪,恢复朱启云师傅的合法权利。可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蔡霞、李昕、张松你们却充当徐州社保违法行为的保护伞。践踏我国法律权威。
我认为,你们比徐州社保的罪还重,因为你们的行为直接践踏和破坏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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