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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方式 一、认领物品清单1、物品名称:沛公大汉江山 数量:1瓶 特征描述:39度,500ml装白酒2、物品名称:郎牌T3 数量:4瓶 特征描述:42度500ml装白酒3、物品名称:郎牌白马特 数量:2瓶 特征描述:50度500ml装白酒 4、物品名称:沛公紫砂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46度500ml装白酒5、物品名称:中国玉泉酒 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42度485ml装白酒6、物品名称:双沟珍宝坊 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41.8度500ml装白酒7、物品名称:沛公大汉江山 数量:一箱(2瓶) 特征描述:39度,1000ml装白酒8、物品名称:幸福人家酒 数量:一箱(4瓶) 特征描述:42度,500ml装白酒9、物品名称:今世缘典藏12 数量:2瓶 特征描述:42度,500ml装白酒10、物品名称:海之蓝 数量:1瓶 特征描述:42度,480ml装白酒11、物品名称:尼雅赤霞珠干红葡萄酒 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750ml装红酒12、物品名称:龙邑干红葡萄酒 数量:一箱(4瓶) 特征描述:14 度,750ml装红酒
二、认领条件 1.认领人必须是上述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代理人。 2.认领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认领流程 1.认领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沛城派出所办理认领手续。 2.认领人需填写《无主涉案财物认定登记表》,并接受相关询问和核实。 3.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我单位将办理无主财物移交手续,并开具移交凭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516-68866579 地址:沛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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