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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警方发布:失物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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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4 12: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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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方式

一、认领物品清单

1、物品名称:沛公大汉江山

数量:1瓶

特征描述:39度,500ml装白酒

2、物品名称:郎牌T3

数量:4瓶

特征描述:42度500ml装白酒

3、物品名称:郎牌白马特

数量:2瓶

特征描述:50度500ml装白酒

4、物品名称:沛公紫砂

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46度500ml装白酒

5、物品名称:中国玉泉酒

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42度485ml装白酒

6、物品名称:双沟珍宝坊

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41.8度500ml装白酒

7、物品名称:沛公大汉江山

数量:一箱(2瓶)

特征描述:39度,1000ml装白酒

8、物品名称:幸福人家酒

数量:一箱(4瓶)

特征描述:42度,500ml装白酒

9、物品名称:今世缘典藏12

数量:2瓶

特征描述:42度,500ml装白酒

10、物品名称:海之蓝

数量:1瓶

特征描述:42度,480ml装白酒

11、物品名称:尼雅赤霞珠干红葡萄酒

数量:一箱(6瓶)

特征描述:750ml装红酒

12、物品名称:龙邑干红葡萄酒

数量:一箱(4瓶)

特征描述:14 度,750ml装红酒



二、认领条件

1.认领人必须是上述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代理人。

2.认领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认领流程

1.认领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沛城派出所办理认领手续。

2.认领人需填写《无主涉案财物认定登记表》,并接受相关询问和核实。

3.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我单位将办理无主财物移交手续,并开具移交凭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516-68866579

地址:沛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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