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817|回复: 1

最后4个月!丰县国三及以下…报废补贴!

[复制链接]

630

主题

200

回帖

2290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2290
发表于 2024-8-21 17: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
为贯彻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会精神,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步伐,经市政府同意,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徐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通过资金奖补鼓励我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
1.png
2.png
3.png

4.png

此外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

减少因高排放机动车造成的尾气污染和道路扬尘污染

今年3月

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区域的通告》

5.png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因高排放机动车造成的尾气污染和道路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区域,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高排放机动车为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二、限行路段及时段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



11.png



12.png

13.png

三、以下车辆不受通行限制(一)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邮政专用车的货运车辆。(二)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电力、工程救险车等保障类专项作业车辆。四、部分限制情形运输鲜活农副产品货车、冷链货车在非早晚高峰时段(早晚高峰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可在以上区域和道路通行。五、处罚措施违反上述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六、本通告自2024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特此通告。附件:限制通行道路所在区域示意图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限制通行道路所在区域示意图



14.jpeg

(一)市中心区域(泉山、鼓楼)



15.jpeg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



16.jpeg

(三)泉山区



17.jpeg

(四)云龙区



18.jpeg

(五)铜山区

来源丨交警支队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警方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35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发表于 2024-8-21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邮箱: 18052225101@163.com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 QQ 942194531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苏ICP备2022013941号-1
版权所有: 西祠徐州城市站

苏公网安备32032202000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