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356|回复: 1

非法改装、翘头炫技?丰县交警:严查!

[复制链接]

957

主题

4

回帖

2891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2891
发表于 2024-7-29 18:1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
暑假已经过半

暑假期间

学生们可自由支配时间增多

家长们可得多留神孩子的“动向”

尤其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

切勿让他们做出一些“出格”举动

例如:翘头、炸街

1.gif


2.gif

年少轻狂时,总以为

“飙车”很酷、“翘头”很炫


其实,这些你自以为的“青春酷炫”都是用生命安全交换的稍有不慎,就会像他们一样耍帅不成,反倒摔了

近日,丰县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有几名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上频频做出“翘头”、“双手离把”、“疾驶”等炫技动作,对自身及公共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不良影响。

3.gif
4.gif

接到举报后,丰县交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经过综合研判分析,很快锁定了一群涉嫌飙车“翘头”的违法驾驶人7月26日,丰县交警大队精准出击,查获涉嫌驾乘改装电动车(摩托车)的未成年人4名,其中三人所驾驶的车辆存在不同程度改装。
5.jpeg
经调查,他们所驾驶的车辆有的是从朋友处借来的,有的是自己购买并私自改装的,有的是网购配件拼装的,改装后的车辆速度有很大提高,最快车速能达到每小时120公里。私人为寻求刺激,与同伴在机动车道上“翘头”、“疾驶”、“双手离把”行驶,并拍摄视频发至短视频平台。
民警依法通知4人监护人到场,对4名违法驾驶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暂扣车辆,并责令其现场签订安全保证书。4名未成年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监护人也表示将进一步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想做“最靓的仔”可以

但马路并不是你的主场!

6.png


01骑车要够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02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7.jpeg

03骑行守交
骑行电动车须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按道行驶。千万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抢行、与机动车“硬碰硬”。
8.gif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事故

04不非法改装车辆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加装蓄电池、伞架、车篷等,均属于非法改装。05不“飙车炸街”
在道路上随意飙车、曲线行驶、“翘头”行驶、相互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他人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
// 交警提醒

///


改装、翘头炫技不仅扰民,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术欠缺,面对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不足,驾车上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的第一责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预防和杜绝未成年人“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9.jpeg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主题

363

回帖

1091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091
发表于 2024-7-29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查严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邮箱: 18052225101@163.com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 QQ 942194531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苏ICP备2022013941号-1
版权所有: 西祠徐州城市站

苏公网安备32032202000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