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6227|回复: 0

即将结束!抓紧办理!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发表于 2024-6-25 12: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
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结束,还没有完成的朋友抓紧啦!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即可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纳税人有在2023年发生、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以下两种情形无需补税:
1.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即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未超12万元,无论补税金额多少,均可免于办理补税。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即补税金额未超400元,无论综合所得年收入多少,均可免于办理补税。

以下情形需及时补缴税款:
如果您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那么就需要及时补缴税款。办理个税汇算时系统会显示“应补税额(元)”需要按照提示进行补缴。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插件定制,云服务器购买 联系QQ 860855665 ;更多精品应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邮箱: 18052225101@163.com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 QQ 942194531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苏ICP备2022013941号-1
版权所有: 西祠徐州城市站

苏公网安备32032202000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