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371|回复: 0

辱骂他人构成网络暴力!经开区一网民被处罚!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回帖

68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68
发表于 2024-6-22 13:2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
来源:徐州开发区公安微警务
近日,经开区分局金龙湖派出所处理一起网络侮辱他人案。当事人双方因经济纠纷诉至法院,在判决结束后,当事人侯某为泄愤,将辱骂视频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造成多人点击、评论,影响恶劣。金龙湖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辱骂他人者侯某予以罚款200元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

警方提醒

网络暴力是指在网上发表具有诽谤、污蔑、侵犯名誉和煽动性的言论,使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网络暴力不仅对当事人的名誉、权益、精神造成损害,而且也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经开公安持续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大力度铲除网暴滋生土壤。希望每一位网民从自身做起,保持理性、客观,做网络文明的维护者、推动者、传播者,共同营造风正气清的网络空间。
mmexport02321bd2de02089c36ab7ac895ee5b77_1719033631436.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插件定制,云服务器购买 联系QQ 860855665 ;更多精品应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邮箱: 18052225101@163.com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 QQ 942194531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苏ICP备2022013941号-1
版权所有: 西祠徐州城市站

苏公网安备32032202000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