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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男子地铁猥亵女乘客,母亲下跪求谅解:究竟是谁之错?_沛县发展论坛_西祠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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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4 18: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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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江苏南京男子潘某地铁猥亵女子被民警抓获后,痛哭流涕,表示再也不敢了。但据江苏新闻广播披露,让人惊讶的是,男子母亲得知情况赶来下跪求情时称,其儿子今年37岁,没谈女朋友。并对民警表示,出了这样的事情,就像刀绞心一样。
男子37岁没有谈女朋友,不能成为地铁上猥亵女子的理由。但一个男子37岁了没谈女朋友,究竟是什么原因,报道没有披露,但青锋认为,这错不在37岁男子,而在其父母。因为,已经37岁的男子早已经是成年人,其猥亵女子,当应承担其违法后果,而作为其母亲,还为男子求情,实在有点说不过去。由此,我们可以认为,造成37岁男子地铁猥亵女子的过错,其父母也应有份。至少,在男子成长过程中,其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事实上,南京男子潘某地铁猥亵女子,其母亲前来下跪求情,还映射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当下年轻人被父母呵护,遇事不知道该怎样处理,导致一些问题发生,已经成为社会的某些隐患,让人不能不有所担忧。
就在看到南京37岁男子地铁猥亵女子,母亲前来下跪求情这一消息之前,有朋友转来一份请求书。该请求是发给公安机关的。请求书中讲了这么一件事情,河南鹿邑县一刚满18周岁的男孩朱某某,在郑州通过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租了一间房子,交了两个月的房租。规定租房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但当朱某某于10月24日明确表示不再续租后,房地产经纪公司有关人员于10月27日明确必须缴纳下个月房租,否则,就“直接把你东西给扔了”。
按理说,这是一个租房纠纷问题,如果男孩朱某某此时寻求有关部门出面解决,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发生。但遗憾地是,请求书表明,在10月27日当天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人员赶到朱某某所住楼房,发生纠纷,朱某某打电话报警称“有两个人要打他”后不久,就坠楼身亡。
朱某某是自己坠楼,还是被他人暴力侵犯导致坠楼,这个问题目前尚不清楚,至于是自杀、他杀等,要等公安机关最终结论。但透过这一事情,作为局外人,似乎感觉有几点需要人们反思。一是遇到纠纷之时,我们应该怎样教会孩子正确的处理办法。二是,相关部门应该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如何做进一步的规范。房租缴纳、续租等如何限定,当纠纷出现时,租客和房东应该寻求哪些部门介入,让纠纷得以解决?三是,公安机关针对坠楼事件发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做出结论,避免当事人家属感觉无助,以及无处解决问题。
针对学生作业要不要家长批改这一问题,多地多部门都出台规定,明确杜绝家长批改学生作业,这一有关教育方面的问题,似乎有了全社会的共识。但对于孩子教育,怎么让孩子走向社会,并在社会上安全健康的生活、工作,青锋认为,也是当下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不能像37岁男子地铁猥亵女子,还要母亲下跪求情,可谓被抱大一样,我们的孩子就难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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