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2622|回复: 0

三句半老汉给杨总辅导《道路交通安全法》

[复制链接]

13

主题

10

回帖

59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59
发表于 2024-5-14 15: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
自从新沂市窑湾古镇在五一期间违法封锁“窑邳县道”之后,奔六老汉N次在微博、新沂城市论坛、新沂12345热线上实名投诉此事。截止到5月14号下午,杨阳总经理领导下的窑湾古镇领导团队始终不认错、不道歉,只安排一个最底层的女客服电话告知我封路不违法,是为了保护游客安全才“合法”封路。

老夫向来没有好为人师的陋习,但面对杨阳总经理不认错、不道歉的行为不得不违反一次原则,弯下老腰为杨阳总经理辅导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窑湾古镇违反了三条,请杨阳总经理认真阅读。

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虽然老夫多次索取,窑湾古镇始终提供不出交管部门许可封路的文件。
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有重大群众活动时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必须提前公示。窑邳县道违法封路之事,窑湾古镇未提前发布任何公告。
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老夫五月一号就质疑景区封路的合法性,但景区还是坚持违法封路五天,交通管理部门也有渎职的责任。

只要杨总领导的管理团队不出面道歉、认错,老夫会继续实名投诉,同时也保留在江苏省政风热线进一步投诉的权利。

道歉热线:133 9522 6099
联系人:孙先生
1.jpeg

2.jpeg

3.jpeg

4.jpeg

5.jpeg

6.jpeg

7.jpeg

8.jpeg

9.jpeg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邮箱: 18052225101@163.com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 QQ 942194531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苏ICP备2022013941号-1
版权所有: 西祠徐州城市站

苏公网安备32032202000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