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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返乡途中拍361张车辆违法照,算见义勇为吗?网友吵翻了_沛县发展论坛_西祠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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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4 18: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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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返乡途中拍361张车辆违法照片火了。



今年国庆当天,出差从四川返回河南的李先生干了一件神事儿:与两位同事合作,一路拍了900多张违法照片,其中361张是河南段的。当他花了11个小时整理成一份压缩文件发给交警时,交警惊呆了。荷宝高速交警逐一筛选对比,目前已将涉事的36辆车录入系统,司机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然而,对于李先生的热心之举,网上迅速引发争议。在有网友认为李先生此举是正能量、应当对那些违法的车辆举报的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这样做不地道,甚至骂他多管闲事,小心遭挨打等报应。



随手拍违章?注意安全第一!不能违法拍违法



李先生为何要做这件事?举报之后交管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新闻1+1》连线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关注随手拍违章,应该鼓励吗?



361张!对高速车辆违法,拍照举报



在国庆假期第一天,李先生向河南交警部门发送了361张举报车辆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照片。他表示,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通过记录这种行为、反馈到有关部门,让驾驶员朋友能以后多注意,多一些警醒,让他们知道占据应急车道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让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不仅拍摄了照片和视频,李先生更是和他的同伴,把视频截图成照片备注好车牌号,发给了警方,担心照片不清楚,他们又发送了视频,便于交警进行比对确认。根据李先生介绍,他实际拍摄的违法车辆有上百辆,有些没有地理位置,或者数量少的就没有发送。对于李先生的举报,经过媒体的报道后,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少的议论。



举报人李先生:站在我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如果我再次遇到这种事,我还会拍摄,这种东西你违法了就是违法了,要为你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现在都是法制社会,你做一些违法行为,不但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他人的生命也不负责任。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表示,在日常的工作中,河南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还是比较多的,但像李先生这么认真细心梳理,剪辑违法视频,而且一次举报的体量这么大,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要为李先生点赞。



接到群众举报一起,依法严厉查处一起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今年前9个月,河南高速交警接到了群众举报违法车辆3000多辆。国庆假期6天时间,我们已经收到500多名群众举报的违法车辆2000多辆,我们对国庆假期大流量状态下占用应急车道的这种违法行为,态度是一贯的。接到群众举报一起,依法严厉查处一起,这种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不仅加剧了道路的拥堵,更主要的是占用了生命救援通道,特别是在大流量状态下,严重影响事故抢险车辆和救援车辆的快速通行。我们河南高速交警持续不断的进行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治理,一直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这也是高速交通秩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群众举报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方式的有效补充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我们查处交通违法的行为主要有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两种方式,现场查处主要就是一线巡逻警力“动中处警”,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违法行为,然后第一时间现场查处。第二是非现场查处,包括无人机抓拍、电子警察抓拍、路面监控视频的抓拍等方式。群众的举报作为现场查处的一项重要补充,有效弥补了我们一些路段执法的盲点。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最好提供视频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我们讲究的是证据,也要以理服人。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我们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尽可能提供违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提供的图片或视频里,要尽可能的反映车型、车号,同时要客观真实的举报,尽量多拍几张照片。我们也建议大家最好用视频来举报,可以更全面、更直观反映违法事实。比如视频中有可能会看到高速公路上的公里牌,直接解决了违法地点的问题。如果不知道违法位置,我们向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提示,可以通过河南高速公安微信公众号下方栏目中的一键报警,打开定位,可以清楚看到自己所在的位置和高速公路的具体公里数。



放心拍!举报者的隐私警方会严格保护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受理群众举报交警系统有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我们有专人负责群众的举报,有一套规范的工作流程和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这一块儿除了我们自身有着严格的纪律规定以外,还有一些程序上的规定,所以请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放心,要消除思想顾虑,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行为,这样才能我们警民携手,共同营造一个好的同行之旅。



提醒!安全第一,不能违法拍违法!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提示大家,在受理群众举报时,不提倡驾驶人员采取现场用手机抓拍的方式来举报交通违法,驾驶员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事后举报。其他交通参与者,比方说在副驾驶位置的乘车人,还有后座的乘车人,可以用视频或者拍照片的举报方式,通过双微平台进行举报。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向科技要警力



巡逻方式的变化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侥幸心理,这几年科技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普及,特别是它的场景越来越广泛,使得侥幸心理的空间大大压缩。我们不大可能在所有路面上布设大量警察,电子警察替代了好多人工警察。另外,过去传统的巡逻方式,一天最多一两趟,现在这种方式依然存在,但是发生了变化,比如增加了无人机巡逻,向空中要了警力,还有就是巡逻的机动车装载了一些360度全角度视频功能。



监控装备的变化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比如高清摄像头,属于交通技术监控的装备,它清晰度越来越高,另外可以传输,特别是可以进行深度学习,进行人工智能分析,并且可以连网连控。“两客一危”车辆上已经实现了动态的全程监控平台,所以疲劳驾驶,超速这些违法行为,都能够实现实时监控,技术替代了警察,技术消除了人们的侥幸心理。



公众举报方式的变化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公众举报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主要是拍照片邮寄,现在智能手机普及以后可拍照、可录视频、可直接传输下载,直接向交通执法的举报网站传输。



媒体评论:这算见义勇为吗



言人人殊,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客观地说,李先生的做法是应当得到肯定的,对他忌恨、想让他遭受被举报车主殴打等报复的人,不过是出于经常违法的本能或有这种倾向,而对举报的反感与诅咒而已。甚或在这些骂他多管闲事的人中,就有被举报车主。



众所周知,对于交通违法这样的社会危害行为,不惜花费时间与精力“多管闲事”,拍照取证并举报,使其依法受到处罚,就其性质,同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样,属于见义勇为,是令人称道的。这是对正常交通秩序的维护,对公众和社会有益。这也是与动机猥琐、令人不齿的告密行为的根本区别。



而且,与个人隐私不同,交通违法不仅在他人眼底下乃至众目睽睽下公然发生,没有私密可言,还因为涉及他人权益与公共利益,并不是他人不该管闲事的个人私事,并不属于个人隐私。“路见不平者”有权介入、举报。举报交通违法是一种使恶行受罚,并不侵犯违法者合法权益的正义之举,这也是很多地方通过立法进行肯定、鼓励乃至对“随手拍”给予奖励的原因。对交通违法拍照取证并举报的正义性、正当性是无可否认的。



法治的实质是规则之治,恢复法治建设这么多年来,很多人仍然有空子就钻、自以为受不到处罚就不守法,养不成规则意识、按照规则行事的习惯。也只有在加强执法与安装摄像头之余,鼓励群众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取证举报,才能把违法行为置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中,使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无死角,从而倒逼那些不按规则行事的人养成规则意识,使社会更有序、文明。



大众有必要认识举报违法行为的有益性、正当性,对其多加肯定、鼓励,不能再质疑、讥讽与泼冷水了。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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