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半 发表于 2024-5-14 15:21:01

三句半老汉给杨总辅导《道路交通安全法》

自从新沂市窑湾古镇在五一期间违法封锁“窑邳县道”之后,奔六老汉N次在微博、新沂城市论坛、新沂12345热线上实名投诉此事。截止到5月14号下午,杨阳总经理领导下的窑湾古镇领导团队始终不认错、不道歉,只安排一个最底层的女客服电话告知我封路不违法,是为了保护游客安全才“合法”封路。

老夫向来没有好为人师的陋习,但面对杨阳总经理不认错、不道歉的行为不得不违反一次原则,弯下老腰为杨阳总经理辅导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窑湾古镇违反了三条,请杨阳总经理认真阅读。

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虽然老夫多次索取,窑湾古镇始终提供不出交管部门许可封路的文件。
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有重大群众活动时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必须提前公示。窑邳县道违法封路之事,窑湾古镇未提前发布任何公告。
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老夫五月一号就质疑景区封路的合法性,但景区还是坚持违法封路五天,交通管理部门也有渎职的责任。

只要杨总领导的管理团队不出面道歉、认错,老夫会继续实名投诉,同时也保留在江苏省政风热线进一步投诉的权利。

道歉热线:133 9522 6099
联系人: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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