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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检察日报 | 小哥俩拿到第一笔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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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9 18: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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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徐州市检察院与沛县检察院联合救助司法救助困境儿童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刊登。

近日,江苏省沛县的张寿喜老人总算舒了一口气。在检察机关帮助下,他为两个孙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按月分期发放的第一笔已经顺利到账。2023年11月,张寿喜家卷入一起刑事案件,两个孙子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哥哥聪聪正读初中,弟弟明明是脑瘫患儿,不到3岁。想到自己和老伴年事已高,仅有最低生活保障,张寿喜发愁不已。沛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聪聪、明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提请徐州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经走访调查,确认小哥俩家中失去了经济来源,哥哥面临辍学,弟弟看病的费用更是无法保障。在检察官引导下,张寿喜作为聪聪、明明的监护人,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检察机关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但是,张寿喜已经70多岁且记性不好,一次性把钱发了是否安全?如何确保这笔钱能真正花到孩子身上?依据今年5月徐州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徐州市检察机关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监护人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可能无法履行合理保管使用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责任的,可将司法救助金委托公证机构提存并代为保管,司法局进行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进行监督。该案中,小哥俩符合这一情形,可适用司法救助金提存制度。经协商,张寿喜同意将司法救助金提存至公证处保管,按月分期发放。今年5月24日,检察官陪同张寿喜来到徐州市公证处,对《司法救助金提存分期提取协议书》进行现场确认。从今年6月起,该公证处每月向小哥俩发放司法救助金,发放时间为32个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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