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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交警发布多则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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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2 1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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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彭祖大道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彭祖大道快速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现通告如下:

1、彭祖大道快速路(含快速路地面段)全线除道路养护、维修、保洁和执行任务的专用车辆外,全天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机(电)动三(四)轮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2、彭祖大道快速路辅道西段(汉源大道以西路段)全天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悬挂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上述交通限制。彭祖大道快速路辅道东段(汉源大道以东路段)全天禁止黄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允许运输鲜活副产品黄牌货车避开高峰时段通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货运机动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不受上述交通限制。

3、彭祖大道快速路(含快速路地面段)西段(汉源大道以西路段)机动车限速80公里/小时、东段(汉源大道以东路段)机动车限速60里小时;彭祖大道快速路辅道全线机动车限速5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和出入口机动车限速40里/小时;遇恶劣天气条件或突发事件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按照交通诱导屏信息执行,确保行车安全;快速路匝道和辅道全线禁止停放机动车辆。禁止机动车在快速路(含快速路地面段)掉头、倒车、逆行、追逐竞驶。

4、机动车因故障等原因不能离开快速路时驾驶人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车后50米以外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停车后,要立即报警。在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快速撤除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5、请过往车辆、行人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确保交通安全。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快速路沿线设置自动抓拍系统,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根据上述快速路交通状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视情采取其他限行措施。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8日



关于对腾飞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限制的通告


为保障热力管道建设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8日,对腾飞路(徐丰公路西侧)实行交通限制,分二期临时占用道路铺设热力管道(一期临时占用北侧道路施工;二期临时占用南侧道路施工),围挡范围内禁止车辆、行人通行。以上施工路段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请过往车辆、行人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或绕行,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10日



关于对三环东路(322省道)部分路段实行交通限制的通告


因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金山桥副中心站工程施工的需要,需临时占用三环东路(322省道)部分道路施工,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三环东路(下淀路至洞山路)实行交通限制,禁止宽度超过2.2米车辆通行(沿下淀路由西向南右转弯车辆不受限制)、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请过往车辆、行人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或绕行。


特此通告。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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