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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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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5 19: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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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0号)

10月14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全县上下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所有来(返)沛人员要及时主动报备,务必第一时间完成“落地检”,来(返)沛人员要落实“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严格执行“四个不得”。对没有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弹窗提醒。酒店(宾馆)等住宿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来(返)沛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各社区(村)、单位等要主动摸排,及时掌握来(返)沛人员信息,确保应管尽管。

全县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防疫管理,认真执行测体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居民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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