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7|回复: 0

噪音污染属地环保局该怎么办?_沛县发展论坛_西祠胡同

[复制链接]

7

主题

0

回帖

23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3
发表于 2022-4-14 18: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六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插件定制,云服务器购买 联系QQ 860855665 ;更多精品应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邮箱: 18052225101@163.com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 QQ 942194531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942194531@qq.com
苏ICP备2022013941号-1
版权所有: 西祠徐州城市站

苏公网安备32032202000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