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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实名登记当天信息遭泄露:只是约谈工作人员?有些避重就轻_沛县发展论坛_西祠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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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4 18: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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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杨村镇一村民返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不料想,该村民一家四口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遭遇泄露。中国新闻网的相关报道披露,对于这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个人信息被泄露一事,剑阁县杨村镇镇政府向被泄露信息的村民表示歉意,并通报了相应的处理措施。而处理措施中,最严重的处罚,据小编查证,只是约谈了镇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人员。



小编认为,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杨村镇对返乡村民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实名登记后,一家四口个人信息遭泄露的处理,似乎有点避重就轻,没有依规依法处理到位。
因为,据中国新闻网的报道,该村民一家四人从外地到达家中按规定由所在村村委主任进行实名制登报后,把该一家四口的个人信息汇报镇政府工作群。结果,当天晚上,该一家四口的个人信息,包括该村民及其家人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就在各大微信群开始传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上述刑法规定,一家四口人的个人信息在返乡村民依规进行登记后,被相关人员在各大微信群传播,事实上已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且,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被泄露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的村民称,信息泄露对其个人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认识的人对我们有了不一样的看法,认为我们外面打工回来的人就要远离”。也就是说,该村民一家受到了歧视。



如果小编没有理解错的话,按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但遗憾地是,被泄露个人信息的村民提出要求“县政府对杨村镇泄露个人信息这一事件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后,杨村镇政府只公开表示,采取了“一是对该村相关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约谈了镇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人员;三是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了疫情防控排查上报制度;四是对微信群、QQ群的管理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四项处理措施。



不知道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杨村镇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村民个人信息遭泄露如此处理,当事村民是否满意?看到这个消息的人们,是否会不会有其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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