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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业主,是业主请了个“爹”,还是物业认了个“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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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10: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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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话题的讨论持续热度,绝对的对与错,反映的问题也难以变真假,是物业的不作为和乱弹琴还是业主的诉求太高过于主观,还是需要辩证的看。
1.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矛盾交织,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快速发展,反而显现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不同年龄段人传统认识、个人习惯、法治认知等方面不同认知,对于实物交易和服务类交易认同感也大相径庭。
2.物业作为服务行业,在县城的发展史有限,服务水平适配硬件设施有差距,准入门槛较低,行业监管乏力,物业作为房地产产业链条的末端产业,承担着开发建设、房价跌宕起伏、销售虚假承诺、硬件配套滞后等诸多矛盾点,既要强力背锅求经营,又要委曲求全保饭碗,成为部门、开发、业主共同的垃圾桶。
3.物业行业发展现状尚未完全形成标准化、制度化的质价对等服务,行业标准的执行、监督,如果通过量化进行公开公示,物业服务是以标准定收支,还是以收入定支出,缺少一个公开、公正的社会公布,让业主只感受到缴费,未感受到服务体验,更甚者物业依然以“老子”的身份颐指气使。
4.业主作为小区一员,是公共服务的对象之一,但是往往在物业服务过程中,个性服务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无论是合理或不合理,有可能违背《物业管理条例》或《民法典》规定的业主大会规定的2/3的多数意愿,产生较多的个性诉求,通过12345热线,信访等追求少数个性问题的满意度,甚至个别业主认为,我交钱了就是“大爷”,我的要求必须满足,还有通过法律条款、伪专家评论、外地经验进行传播,带来一些普遍性认识偏差。
5.物业服务,实质上是不动产(房屋)及所有者的服务,主要是对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公共秩序等以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进行管理和服务,但同时在小区范围内的事情不是物业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一家的,是社会基层治理的基础单元,是政府较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行为:小区规划设计是规划,建设质量监管是住建,收费价格是经发,违规收费是市场监管,油烟噪音是环保,消防安全是消防、公安,供电、自来水、燃气是专营企业,不一个服务企业能代替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更不是“不解决不交物业费”就能解决的事情。
6.人情与面子。有多少物业公司通过说情减免物业费,有多少人通过熟人找物业减免物业费,省了春风得意,未省面子过不去。认真想想,这是通过变相的侵占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公共能耗、保安保洁、设备维修、电梯维保等各项费用的支出,是在用缴费业主的钱,是侵占其他业主的利益,而不是占了物业公司的便宜。
      物业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必要的有偿公共服务,实质还是对房屋的保值、增值,更广大业主应该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本着小区共性诉求为主要目标,不负责任物业公司坚决清退,老旧小区满足基本服务,新建小区监督提升,别被个别人以私利带节奏,以小区五年、十年后的品质社区为追求,真正的认识小区是我家,爱护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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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14: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是大爷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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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15: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沂这面的物业都存在很大的问题,为啥出现这种状况大家心里都清楚,新沂唯一一个小区“清退”物业的小区有用吗?根本就不是业主说了算!赖着不撤场 1.png ,也可想而之物业是多么暴力的行业,旱涝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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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15: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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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16: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业主只感受到缴费,未感受到服务体验,更甚者物业依然以“老子”的身份颐指气使。像这样的物业一律裁掉,让那些服务好,有责任心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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