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点地区的工伤职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省外试点地区确定的试点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住院治疗工伤、开展工伤康复,以及配置辅助器具的,可刷本人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结算,不再由工伤职工垫资报销。
职工本人不用在参保地和就医地来回跑腿报销,看病效率更高。
【注意!】
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
以及因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
到设区市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
不能实现直接结算
工伤职工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先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才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线上线下均可备案申请。
线上:工伤职工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等途径便捷办理。
以“江苏智慧人社”APP为例:
第一步:打开“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全部”→“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第二步:输入“就医地行政区划”“备案申请类型”等申请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线下: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也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将为工伤职工带来更多的便捷和受益,减轻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治疗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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