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正义
发表于 2024-1-25 16:30:38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扬正义
发表于 2024-1-25 16:31:32
谢谢顶帖支持!
丁常乐
发表于 2024-1-25 19:50:47
老兄言之有理。在下认为,应当由网信办管控的合法的各媒体,根据网民在相关媒体的表现,参照评选准则,择优推荐若干名,在自己媒体公示后,向网管办统一推荐,作为候选人。再由网管办把关后,在所管控的合法媒体中,进行公示。最后再由网管办进行敲定。
让个人自行推荐,并且进行网络投票,有些人会玩投票术的如鱼得水。
班门弄斧。在下对照一下评选条件,肯定不够格。因此,将按兵不动,看看热闹就满足了。
8267123
发表于 2024-1-26 12:52:56
好
扬正义
发表于 2024-1-26 20:12:19
谢谢版主的关注和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