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9号)
沛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9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自2022年10月14日起,决定将沛县歌风中学3号教学楼、1号、4号宿舍楼,沛县沛城街道郝小楼新村划为中风险地区。
为保障特定人员就医需求,我县将沛县敬安镇中心卫生院(地址:敬安镇中心街),确定为特定人员定点医院(“黄码”医院),后续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
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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