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老四 发表于 2024-6-19 20:34:45

请问中午街道物业办及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

各位领导,我是钟吾街道国大景园一名业主,今天对我们小区的物业《徐州美达物业》提出要收取 “楼道照明预充值”费用,有所疑问,请领导们可以回复一下我的疑问。

    1.“楼道照明预充值” 这是新沂市统一执行的,还是钟吾街道统一执行的,还是国大景园徐州美达物业单方面提出的,是否合理?

    2. 如果收取“楼道照明费”合理。请问,物业是否该将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分发至每一位业主?如:路面停车位租赁费。

    如果收取“楼道照明费”合理,请各位领导敦促物业将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分发至业主。谢谢领导。
       请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一下,这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楼道照明预充值”费用。


   话外说一句,今天不提供楼道照明,让我们摸黑入户,明天是否会要求我们交钱进小区,交钱入单元门?


补充内容 (2024-6-19 21:21):
钟吾街道办,打错字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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