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海 发表于 2024-6-4 10:07:43

请市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二)指导、监督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以及相关的备案工作;(三)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以及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违法决定;(四)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五)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021年6月9日,北沟街道办凤凰苑社区在市府雅苑小区张贴了《关于组建维维市府雅苑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目前业主反馈,授权委托书已经签署完毕,请住建局和房产服务中心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指导、监督市府雅苑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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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钱途 发表于 2024-6-4 12:55:53

关注并支持

dianzi 发表于 2024-6-4 15:02:30

支持,希望早日成立

浆糊牛奶 发表于 2024-6-4 16:20:19

兄弟,这是街道和社区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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